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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祝賀我會聯辦的科普活動被中國科協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12月21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廳印發《關于對2020年全國科普日有關組織單位和活動予以表揚的通知》(科協辦函普字【2020】158號),江蘇省機械工程學會、南京工程學會和江蘇省學會服務中心聯辦的“2020年全國科普日暨第一屆‘天印筑夢·科普智行’”活動,被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商標專用權與企業字號之間的關系是怎樣的?商標是與別家商業主體提供的服務及商品區分開來的最好標志,具有明顯的辨識功能。但有很多人會把企業字號搞混,那么商標專用權與企業字號之間的關系是怎樣的呢?
1、商標專用權與企業名稱字號權均是依法定程序獲得確認的權利。
商標專用權是申請人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在國家商標局注冊取得。其權利內容包括使用權和禁用權。使用權是指權利人可以使用商標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者區別開來。按照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的禁用權是指商標經核準注冊后,商標專用權人一方面有權禁止他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注冊;另一方面對未經許可、非法使用其注冊商標可能導致相關公眾混淆的,有權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人民法院請求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
字號則是申請人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取得。字號是企業名稱組成中惟一可以自我命名和設定的部分,具有區分商品的制造者或服務提供者的顯著特性,所彰示的是企業的商譽和社會形象。字號權人可以合法地使用其字號,也可以要求登記機關禁止同一轄區內的同行業企業使用該字號。
2、字號權、注冊商標專用權之間是平等、獨立的,無權利強弱大小之分。
兩種平等的權利發生沖突時,一般認為應當依照誠實信用原則與保護在先權利原則處理,并非簡單按照商標權優先于字號權處理。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法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為企業的字號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的”構成商標侵權。該解釋對商標權人行使商標禁用權設定了嚴格的條件:突出使用字號且易使相關公眾產生誤認。
商標禁用權受到限制是因為商標權只是一種有限的壟斷權利。商標的壟斷權利不是絕對的,不能認為注冊為商標的文字就成為商標權人的私產。權利人不能憑借其專用權而禁止他人將與注冊商標相同的文字登記為字號,亦不能禁止他人正當地使用該字號。只有在他人不當地利用或攀附在先商標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影響力和商業信譽,從而損傷或破壞商標的識別功能時,商標權人才可以禁止他人使用字號。換言之,只有消費者在字號與商標分別指向的經營主體、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之間產生或可能產生混淆時,才有禁止字號使用的必要。如果消費者不可能發生混淆,在現有法律框架下,則認為這種使用字號的行為屬于正當使用,不構成商標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