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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祝賀我會聯辦的科普活動被中國科協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12月21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廳印發《關于對2020年全國科普日有關組織單位和活動予以表揚的通知》(科協辦函普字【2020】158號),江蘇省機械工程學會、南京工程學會和江蘇省學會服務中心聯辦的“2020年全國科普日暨第一屆‘天印筑夢·科普智行’”活動,被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委省政府《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和省政府《關于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科技與產業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的實施方案》,引導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高質量發展,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快速成長,構建良好的科技創業生態,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上水平,加快高水平創新型省份建設,根據科技部《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江蘇省科技廳近日研究制定了《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管理辦法》。以下是要點解讀↓↓↓↓
一、什么是科技企業孵化器?
科技企業孵化器(以下簡稱“孵化器”)是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科技企業和企業家精神為宗旨,提供物理空間、共享設施和專業化服務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是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基地、大眾創新創業的支撐平臺,是江蘇區域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申請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應具備以下條件:
三、孵化器在孵企業需具備以下條件:
五、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程序:
1、申報機構向所在地設區市科技局提出申請。
2、設區市科技局負責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實地核查,評審結果對外公示。對公示無異議機構書面推薦到省科技廳。
3、省科技廳負責對推薦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公示結果,合格機構以科技廳文件形式確認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
六、注意事項
省科技廳對省級孵化器進行動態管理,依據孵化器評價指標體系定期對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開展績效評價工作。對連續2次評價不合格的單位,取消其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對評價優良的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給予支持和獎勵。
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發生名稱變更或運營主體、面積范圍、場地位置等認定條件發生變化的,需在三個月內向所在設區市科技局報告。經設區市科技局審核并實地核查后,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省科技廳提出變更建議;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向省科技廳提出取消資格建議。
本辦法由省科技廳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江蘇省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蘇科高〔2013〕260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