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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祝賀我會聯辦的科普活動被中國科協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12月21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廳印發《關于對2020年全國科普日有關組織單位和活動予以表揚的通知》(科協辦函普字【2020】158號),江蘇省機械工程學會、南京工程學會和江蘇省學會服務中心聯辦的“2020年全國科普日暨第一屆‘天印筑夢·科普智行’”活動,被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1991年施行的《條例》對規范專利代理活動、推動專利事業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完善,專利代理行業發生了較大變化,修訂后的《條例》從專利代理執業準入、執業規范和服務監管等方面修改完善了相關制度。
1 《條例》改進了專利代理師執業準入制度,規定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埔陨蠈W歷的中國公民可以參加全國專利代理師資格考試;考試合格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頒發專利代理師資格證;符合法定條件即可執業。
2 《條例》改進了專利代理機構執業準入制度,規定專利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應當為合伙企業、有限責任公司等;從事專利代理業務應當具備法定條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取得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作出是否頒發專利代理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決定。
3 《條例》完善了執業規范和服務監管,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自行在國內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專利事務,也可以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專利代理機構收費應當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兼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進一步明確了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師執業的行為規范及相應的法律責任;規定專利代理行業組織應當加強對會員的自律管理;要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優化服務,改進檢查監督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本次修改的亮點
01 簡政放權,支持創新創業,減輕群眾負擔,激發市場活力與創造力。包括:取消代理機構設立審批的省級初審;放寬代理機構組織形式要求;簡化考試報名條件,取消申請代理師資格應當具有工作經驗等要求;取消不必要的證明材料。
02 放管結合,加強日常監管,規范市場秩序,保障創新主體合法權益。包括:管理部門應當采取隨機抽查方式,對代理機構和代理師的執業活動進行檢查、監督,并向社會公布檢查、處理結果;支持創新,鼓勵代理機構和代理師為小微企業以及弱勢群體提供代理援助服務;健全執業規范,要求代理機構建立健全利益沖突審查制度;完善關于代理機構和代理師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03 優化服務,便民利民,提高服務效率。包括: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專利代理公共信息發布,為公眾了解代理機構經營情況、代理師執業情況提供查詢服務;代理師和代理機構辦理備案、審批全部實現一網辦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