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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祝賀我會聯辦的科普活動被中國科協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12月21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廳印發《關于對2020年全國科普日有關組織單位和活動予以表揚的通知》(科協辦函普字【2020】158號),江蘇省機械工程學會、南京工程學會和江蘇省學會服務中心聯辦的“2020年全國科普日暨第一屆‘天印筑夢·科普智行’”活動,被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商標的使用包括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實踐中,商標的不規范使用主要有下列幾種情形:一是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顏色;二是將組合商標隨意拆分、再組合,或將若干個商標組合為一個商標使用;三是超出核定的商品或服務范圍使用注冊商標,并擅自標注注冊商標標記;四是商標注冊有效期滿,沒有申請續展仍繼續使用,并擅自標注注冊商標標記。
不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會帶來一系列法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注冊商標可能被商標行政主管機關依法撤銷。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由地方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3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實踐中,商標注冊人因不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注冊商標專用權被部分撤銷或者全部撤銷的不在少數。商標注冊人不規范使用注冊商標,在商標侵權訴訟過程中,被告往往會提出商標注冊人3年未使用,已經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的抗辯。
不規范使用注冊商標帶來的另一個問題是注冊商標專用權無法獲得充分的民事保護。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商標注冊人對注冊商標如果進行隨意拆分、組合、變形使用,實際上已經改變了注冊商標的顯著特征,這種改變注冊商標顯著特征的商標某種意義上其實就是一個新的未注冊商標。因注冊商標并未被實際使用,商標權利人對改變后的商標所投入的宣傳及推廣工作與原注冊商標并無關聯。因此,在商標侵權訴訟中,法院如果查明原告的注冊商標確未實際使用,即使認定被告構成侵權,根據商標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被控侵權人亦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人民法院在民事訴訟過程中,對商標注冊人未實際使用注冊商標的認定,也可能會被其他利害關系人作為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的依據。
不規范使用注冊商標會帶來的第三個問題是可能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標必須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分別進行注冊申請,這種分類申請模式會使得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不同的商品類別中可能存在不同的注冊商標專用權人。商標注冊人超范圍使用注冊商標,就可能侵犯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即使是在核定使用范圍內,如果對注冊商標進行拆分、組合或者變形,也可能因實際使用的商標標識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而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