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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烈祝賀我會聯辦的科普活動被中國科協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12月21日,中國科學技術協會辦公廳印發《關于對2020年全國科普日有關組織單位和活動予以表揚的通知》(科協辦函普字【2020】158號),江蘇省機械工程學會、南京工程學會和江蘇省學會服務中心聯辦的“2020年全國科普日暨第一屆‘天印筑夢·科普智行’”活動,被評為優秀科普活動。
商標在注冊之前,申請人一般都會委托代理機構對商標進行近似查詢。如果查詢到存在近似商標,為了節省時間成本和金錢成本,普遍都會建議申請人換一個穩妥一些的名字。但,存在在先近似的商標就一定不能繼續注冊嗎?
并不是這樣。
存在在先近似商標,駁回風險會高一些,但針對不同的申請情況,我們也可以有不同的選擇,不見得都要一刀切的放棄。當查詢到近似商標時,哪些情況可以嘗試繼續注冊呢?
1、申請的商標事先使用過并擁有一定知名度。
有的商標在申請之前就已經投入使用,甚至已經具備一定知名度。像這樣的商標如果遭遇在先近似的阻礙,放棄注冊或者換商標的成本太大!繼續注冊也有可能會被駁回,但因為其投入使用并具備一定知名度,只要不會造成公眾的混淆誤認,駁回復審成功率很高。
2、近似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
如果發現在先注冊的近似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可以先對近似商標提出撤三申請,然后再嘗試注冊。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49條規定:
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3、申請人非常喜歡的商標。
如果想注冊的商標是申請人投注了心血,非常喜歡的商標名稱,而近似商標里又沒有完全相同的商標,也可以試一試。
因為商標的近似判斷具有一定的主觀性,在商標審查時是否會被判定近似也不能準確的得知。為了喜歡的商標,可以再嘗試一下繼續注冊!